协会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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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制定本地区本行业的《行规行约》和管理规范,并组织实施;
二、受政府委托起草本地区本行业发展规划,对行业发展进行指导;
三、对行业发展中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建议;
四、参与本地区本行业的有关标准的制订、修订及实施;
五、协助有关部门对本行业有关生产许可证工作;
六、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本行业有关产品质量工作的监督;
七、搞好信息的收集、分析、管理和发布,为产业政策的制订提供依据,为会员提供服务;
八、组织开展行业新技术、新工艺、新原料、新产品、新设备的推广应用与交流;
九、反映会员要求,协调会员关系,维护其合法权益;
十、组织行业的国内外展览会、订货会;
十一、组织行业技术培训;
十二、协助有关出版单位编辑出版协会刊物;
十三、开展相关咨询服务和有偿技术服务;
十四、参与国内外相关组织的广泛联系,开展合作与交流活动;
十五、承担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其它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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