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开化县地税局严格执行稽查案件分级审理和集体定案制度,坚持把好“五道关口”、做到“五强化”,确保了税务稽查案件的审理质量,促进了税务稽查执法行为的规范。
一是把好权力关,强化分级审理和集体审理制度。一般案件由稽查局专职审理人员初审,分管局长复审,稽查局审理小组会审定案;凡应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的涉税违法案件由稽查局审理小组初审后报县局审理委员会审理;重大案件由县局审理委员会按规定权限报市局审理。规范了税务行政执法权,避免了越权执法、越权处罚现象。
二是把好证据关,强化案件定性的合法性。凡缺少合法证据或证据不足、不实需要补证的一律要求补证,该退办的一律退办,确保每个案件数据准确、证据确凿,件件办成铁案。
三是把好程序关,强化税务稽查文书的规范性。审理部门对稽查局各个环节TF2000产生的所有执法文书严格审查,从文书使用的种类、填写时间、纳税人签收等情况细致审查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到位,对不合规或缺少的文书限期纠正,限期补全,确保文书齐全,程序合法,避免因程序不合法导致复议、诉讼案件的发生。
四是把好处罚关,强化案件处罚的适当性。对应当依法给予罚款处罚的案件,处按照程序告知听证外,邀请纳税人对补交税款和罚款等事项进行约谈,并建立各类案件处罚标准制度,最大限度地制约“执法自由裁量权”,确保税务行政处罚公开、公正、公平。
五是把好移送关,强化案件移送的及时性。落实达线案件移送责任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案件移送工作,对达到移送标准的案件严格按程序办理移送交接各项手续,并采取个案移送,确保案件及时移送到位。
来源:浙江省开化县地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