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税收管理确立了税务稽查的重要地位,但在前进中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充分发挥稽查的重中之重作用还受到诸多客观因素的影响和制约。
税收工作一般分为征收、管理、稽查三部分,但这只是一种相对的划分,在实际工作中很难把这三者截然分开。要提高稽查工作效率,更好的发挥作用,不能就稽查谈稽查,有些稽查方面的问题涉及整个税收工作,必须征收、管理、稽查统一考虑。实践证明,如果只注重绝对化的征收、管理、稽查分离,忽视分离中的合作,就会出现相互挚肘,工作推诿,效率低下的现象,给纳税人带来不便。因此,必须将税收管理业务的各环节提取出来,进行整和再造,按照业务环节设置工作岗位和工作机构,进行集约化管理,即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纳税人为中心,以税收业务流程为导向重新设计管理单元,实行团队式管理,如此就能较好的解决征收、管理、稽查之间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从而使稽查工作的效率得到空前的提高。
同时,由于全过程实行数据化统一管理,从而充分发挥了管理人员掌握信息多,监控面广,工作方法更为灵活的优势,使稽查的关口前移,既充分发挥了税务稽查不可替代的执法作用,又最大限度地起到监督管理的作用,真正的将税务管理与税务稽查有机的结合起来。
经济管理工作只有兼顾政府、纳税人两者的利益才能使效果达到最优,作为税务机关,应综合考虑实施税务稽查带来的社会经济成本和收益。税务稽查要降低成本,就要求稽查选案准确,减少无效劳动,避免多头,重复检查,提高工作效率,因此,必须实行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外分离,同时进一步充实稽查力量,在抓好现有人力资源整合的前提条件下,改变过去稽查人手少,随意性强,时间滞后,与征管脱节等现象,密切与征管的联系,实施信息同步共享,互通有无,对各种相关数据认真收集、核对、整理,确保有关部门数据的准确无误。如此才能使工作环环相扣,工作节奏显著加快,既提高了稽查的快速应变能力,又大大降低了稽查成本。
从稽查执行的外部环境看,还有来自方方面面的干扰,严格执法不时会遇到一定的阻力,单靠稽查很难实现整个税收工作的良性发展。在日常工作中,稽查局主要负责税收检查、增值税发票协查,一般性案件审理等工作。除举报等以外,日常稽查选案由计算机和评估机构承担,因此,建议取消县(市区)局机关部分职能部门,将相关业务前移,从而使得稽查对象明确,稽查内容明晰,更好的提高执法的刚性和透明度,极大的减少来自外部环境人为因素的干扰。
人员观念、思维方式、管理习惯、组织结构都在随着时代不断的发生变化,这就要求我们全体税务干部要从思想上做好充分的准备,做好积极应对工作。为此,稽查局更需要加强与征收、管理部门的沟通。
来源:中国税务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