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检查证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黑龙江省国税系统稽查人员将于2006年4月1日起,启用2005版税务检查证,2000年版税务检查证作废。
2005年版的税务检查证较旧版税务检查证有以下特点:一是在检查证内芯的照片下方增设了无色紫外激发荧光油墨印制的防伪税徽图形;二是税务检查证内芯“发证机关章”字体为红色紫外激发荧光油墨印制;三是新税务检查证塑封膜表面印制激光镭射彩色税徽图案,常态透明,变化角度时图案呈现七彩颜色。
望广大纳税人相互周知。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二00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来源:中国财税信息在线